本文是学习GB-T 31849-2015 汽车贴膜玻璃.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贴膜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在既有汽车的玻璃上贴膜形成的贴膜玻璃。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外力破坏型的贴膜玻璃。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851—2014 胶粘带持粘性的试验方法
GB/T 5137.1—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1部分:力学性能试验
GB/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学性能试验
GB/T 5137.3—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
试验
GB/T 5137.4—2001 汽车安全玻璃太阳能透射比测定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 9656—2003 汽车安全玻璃
GB/T 11942 彩色建筑材料色度测量方法
GB/T 16422.2—2014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JC/T 632 汽车安全玻璃术语
JC/T632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汽车贴膜玻璃 film mounted glass for motor
vehicle
在汽车玻璃上粘贴汽车玻璃膜而形成的复合玻璃制品。
3.2
斑点 spot
膜上色泽与整体不一致的点状缺陷。
3.3
麻点 dust
由于尘粒粘附而在膜层中或膜层表面产生的点状固体缺陷。
3.4
斑纹 stripe
膜上表面的云状、放射状或条纹状缺陷。
GB/T 31849—2015
3.5
皱褶 crease
膜上不可恢复的折痕。
3.6
异物 inclusion
成分与膜不一致的杂质。
3.7
粘合失效 adhesion failure
持粘试验中,膜与玻璃基板出现位移或脱离的现象。
汽车贴膜玻璃按应用部位分为风窗贴膜玻璃和风窗以外贴膜玻璃。
汽车玻璃膜及汽车贴膜玻璃外观质量应满足表1的规定。
表 1 汽车玻璃膜及贴膜玻璃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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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mm≤直径<1.2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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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mm≤直径<1.6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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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mm≤直径≤2.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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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m≤直径≤2.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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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mm<直径≤3.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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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mm<宽度≤0.3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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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849—2015
表 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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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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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风窗贴膜玻璃及风窗以外贴膜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70%,公路
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其他部位车窗贴膜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汽车玻璃膜的选择可
参见附录 A。
汽车贴膜玻璃的玻璃面和膜面可见光反射比均应不大于20%。
汽车贴膜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应不大于2%。
风窗贴膜玻璃的副像偏离应符合 GB 9656—2003 中5.3的规定。
风窗贴膜玻璃的光畸变应符合 GB 9656—2003 中5.4的规定。
风窗贴膜玻璃的颜色识别应符合 GB 9656—2003 中5.5的规定。
汽车贴膜玻璃的颜色均匀性,以CIELAB 均匀色空间色差△Ea
来表示,透射色差和反射色色差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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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大于2.5。
汽车贴膜玻璃贴膜面因磨耗引起的雾度应不大于4%。
试验后,汽车贴膜玻璃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不产生气泡,膜层经擦拭不脱色;
b) 膜层不产生尺寸变化;
c) 可见光透射比相对变化率不大于3%。
试验后,汽车贴膜玻璃的膜层应没有软化、胶粘、龟裂或明显失透现象。
试验后,汽车贴膜玻璃的膜层不应出现变色、脱膜、气泡或其他显著缺陷。
试验后,汽车贴膜玻璃应满足下列 a),b)或 c)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a) 不燃烧;
b) 燃烧,但燃烧速率不大于100 mm/min;
c) 从试验计时开始,火焰在60 s 内自行熄灭,且燃烧距离不大于50 mm。
汽车贴膜玻璃,膜与玻璃的粘合失效时间应不小于168 h。
汽车贴膜玻璃,膜与玻璃的剥离强度应不小于4.0 N。
试验后,汽车贴膜玻璃应满足如下要求:
a)
不产生气泡、裂纹、皱褶、发雾或其他显著变化;透过试样能识别白、黄、红、绿、蓝、琥珀各色;
b) 可见光透射比差值的绝对值不大于5%;
c) 剥离强度的减小不大于20%。
汽车贴膜玻璃人头模型冲击性能应符合 GB 9656—2003
中5.10.2的规定,对于膜厚度不大于
0.0635 mm的汽车贴膜玻璃不做要求。
汽车玻璃膜纵向尺寸收缩率应不小于1.0%。
汽车玻璃膜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不大于0.05 mg/c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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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定要求外,试验应在下述环境条件下进行:温度20℃±5℃,相对湿度50%~70%,大气压
8.6×10¹Pa~1.06×10⁵Pa。
6.2.1.1 试样
以切裁好的玻璃膜为试样。
6.2.1.2 麻点、斑点、划伤的检验
在不受外界光线影响的环境内,使用装有数支间距300 mm 的40 W
平行日光灯管的黑色无光泽 屏幕。试样垂直放置,与日光灯管平行且相距600 mm,
观察者距试样600 mm 视线垂直试样进行观
察,如图1所示。麻点、斑点尺寸及划伤宽度用精度0.1 mm
的读数显微镜测定,划伤的长度用最小刻
度为1 mm 的钢卷尺测量。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5.11994in;height:5.2734in" />
说明:
3——试样;
4——观察者位置。
图 1 麻点、斑点、划伤的检验示意图
6.2.1.3 斑纹、皱褶、气泡的检验
如图2所示,在自然散射光均匀照射下,试样垂直放置,观察者距离试样1000
mm, 视线与试样表
面法线成30°角进行观察。
GB/T 31849—2015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8.96658in;height:4.55334in" />
说明:
2——观察者位置;
3——试样。
图 2 斑纹、皱褶、气泡的检验示意图
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车内和车外从距离车窗玻璃600 mm
处观察并记录膜的
折痕、折印、尘粒、线状杂质、气泡的位置和数量;从驾驶员座位观察是否存在水泡、色差及视物模糊;膜
和玻璃边缘距离用最小刻度为1 mm
的金属直尺测量;关闭侧窗玻璃,观察是否漏光。
以制品为试样,或者以与制品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00
mm×100 mm 样品为
试样,数量为3片,以试样几何中心为光学测量点。按GB/T5137.2—2002
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验。试
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4 h。
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测试要求的便携式仪器进行现场测试。 GB/T 5137.2—2002
规定的方法为仲裁
方法。
将100 mm×100 mm 的膜装贴在同样尺寸可见光透射比为(89±1)%的3 mm
平板玻璃上制成试
样,数量为3片,以试样几何中心为光学测量点。试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4
h。
仪器设备应符合 GB/T 5137.2—2002第9章的要求;按GB/T
5137.2—2002第9章规定的程序进
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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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制备同6.4.1。
仪器设备应满足 GB/T 5137.4—2001 中4.1的要求。按 GB/T 5137.4—2001
中4.3、4.4测定和计
算大气质量1.5下的紫外线透射比。
以制品为试样,分别按GB/T 5137.2—2002
中5.5和第6章的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前试样应在6.1
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4 h。
以制品为试样,按GB/T
5137.2—2002第8章的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
下至少放置24 h。
在一包装单位的膜中任意位置裁取长度为1000 mm、
宽度为包装宽度的膜样品,在样品的四角和
正中间取100 mm×100 mm 的膜5片,取样位置见图3。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7.03327in;height:4.64662in" />000
style="width:0.17322in" />
图 3 取样位置
分别将膜装贴在同样尺寸可见光透射比为(89±1)%的3 mm
平板玻璃上制成试样。试样应在6.1
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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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GB/T1194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以在正中位置切取的膜制成的试样为标准片,其余4片
试样均与该试样进行透射和反射比较,测得最大色差值。
将100 mm×100mm 的膜装贴在同样尺寸可见光透射比为(89±1)%的3 mm
平板玻璃上制成试
样。试验的装置器具和程序应符合 GB/T 5137.1—2002
第7章的规定。所磨表面为贴膜面,转数为
6.10.1 试样制备
将膜装贴在300 mm×76 mm 可见光透射比为(89±1)%的3 mm
的平板玻璃上制成试样,数量为
3片。试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7 d。
6.10.2 试验装置及程序
装置应符合GB/T 5137.3—2002 中5.2的规定;按GB/T 5137.3—2002
中5.3的规定进行试验,辐
照面为玻璃面,时间为100 h。
6.11.1 试样制备
将膜装贴在125 mm×50mm 的 3 mm
的平板玻璃基板上制成试样,数量为3片。试验前试样应
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7 d。
6.11.2 试验程序
将试样浸没在变性酒精(10体积乙醇中含有1体积甲醇)试验液中,保持1
min,取出并擦干。
6.12.1 试样制备
将膜装贴在300 mm×300mm 的 3 mm
的平板玻璃基板上制成试样,数量为4片,其中3片用于
温度变化试验,1片作为对比样。试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7 d。
6.12.2 试验程序
将试样放入温度为-40℃±2℃的低温箱内1
h,然后取出在6.1规定的条件下放置1h,再将试样
放入温度为72℃±2℃的烘箱内3h,取出在6.1规定的条件下冷却至室温。在白色背景下将3片试样
与对比样进行对照观察,记录变化情况。
6.13.1 试样制备
将膜装贴在300 mm×76 mm 的 3 mm
的平板玻璃基板上制成试样,数量为3片。试验前试样应
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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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 试验装置及程序
试验装置应符合GB 8410 的规定;按GB 8410规定的步骤进行试验。
6.14.1 试样制备
分别将125 mm×25 mm 的膜装贴在125 mm×50 mm 的 3 mm
平板玻璃上制成试样,数量为
3片。膜在玻璃上的位置见图4。其自由端的胶面上可扑上滑石粉或贴上纸片、离型膜等以防粘连。试
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7 d。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10.06005in;height:2.63318in" />
说明:
2——膜。
图 4 持粘性试样示意图
6.14.2 试验装置
试验架及辅助仪器应符合 GB/T 4851—2014
中5.3.4的要求;电热干燥箱应能容纳试验架,温度应
能控制到试验温度的±1℃。
6.14.3 试验程序
持粘性能的试验程序应为:
a) 将试验架放入干燥箱内并升温至70℃;
b)
将夹具夹在膜的自由端,确保夹具完全夹住试样的整个宽度,并使荷载均匀分布;
c)
将试样放在试验架上,使试样的自由端垂直,确保没有剥离力作用在试样上,保温10
min;
d) 将砝码轻轻施加到夹具上,以免对试样产生剪切冲击力;
e) 记录试样粘合失效时间。
6.15.1 试样制备
分别将250 mm×25 mm 的膜装贴在125 mm×50 mm 的 3 mm
平板玻璃上制成试样,数量为
3片。膜在玻璃上的位置见图5。其自由端的胶面上可扑上滑石粉或贴上纸片、离型膜等以防粘连。试
验前试样应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21 d。
GB/T 31849—2015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10.32673in;height:2.94668in" />
说明:
1——玻璃;
2——膜。
图 5 玻璃强度试样示意图
6.15.2 试验装置
万能材料试验机。
6.15.3 试验程序
将试样自由摆动部分的膜翻折180°,剥离约25 mm
后,将膜与玻璃分别夹于万能材料试验机上下
夹具,如图6所示。以(300±30)mm/min 的速度拉揭下来。每剥离20 mm
读取一次力值,每片试样读
取4次,取平均值。数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单位为毫米
style="width:4.88001in;height:5.3867in" />
说明:
1——玻璃;
2——膜;
3——膜夹紧处;
4——玻璃夹紧处。
图 6 试样剥离示意图
GB/T 31849—2015
6.16.1 试样制备
同6.15.1。试验前试样在6.1规定条件下放置时间为至少7 d。
6.16.2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光源为符合GB/T16422.2—1999
规定的氙弧灯,试样表面的辐照度为[255×(1±10%)]W/m²。
b) 黑板温度(63±3)℃,箱体温度(40±3)℃,相对湿度(50±5)%。
c) 试验时,试样架始终旋转,在120 min 照射中进行18 min 的水喷射。
6.16.3 试验程序
将试样置于耐老化试验装置中,玻璃面朝向光源,如图7所示,照射600 h。
辐照完毕取出在6. 1规
定的条件下放置24 h
后进行观察,并进行可见光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和剥离强度的测试。
style="width:6.01989in;height:6.33996in" />
说明:
1——黑板温度计;
2——光辐射测量传感器;
3——试样架;
6.17.1 试样制备
4——氙弧灯管;
5——试样;
6——喷水口。
图 7 耐老化试验装置示意图
以制品为试样,数量为4片;或以与原车玻璃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相同、尺寸为1100
mm×
500 mm的平型玻璃为基板、装贴相同玻璃膜制造的样品为试样,数量为6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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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2 试验程序
按GB/T 5137.1—2002第9章的规定进行。
按附录 B 的规定进行检验。
按附录 C 的规定进行检验。
检验分为交付检验和型式检验,具体检验分类见表2。
表 2 汽车贴膜玻璃检验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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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849—2015
汽车贴膜玻璃外观质量和颜色识别执行100%检验;检验结果分别符合表1及5.7的要求,则认为
交付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当玻璃膜材料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全部型式检验;当仅基板玻璃厚度发生变化时,应进行5.2、5.4
的检验;当仅基板玻璃颜色发生变化时,应进行5.2、5.4及5.7的检验。
7.3.2.1
外观质量、颜色均匀性、挥发性有机物的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2.2
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副像偏离、光畸变、颜色识别、耐磨性、耐辐照性 、
耐有机溶剂性、耐温度变化性、耐燃烧性、持粘性能、剥离强度、耐老化性能的判定
所有试样检验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3.2.3 人头模型冲击性能的判定
若6片试样检验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上述性能指标合格;若4片及4片以下符合
时,认为不合格;当5片试样符合时,应再追加6片新试样,6片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
若各项性能均符合要求,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汽车玻璃贴膜上的标志不应影响驾驶人视野。
GB/T 31849—2015
(资料性附录)
汽车玻璃膜的选择
不同汽车及汽车上不同部位的贴膜玻璃对可见光透射比有不同的要求。由于汽车玻璃本身以及汽
车玻璃膜的品种多样,组合后的结果也千差万别。表 A.1
是乘用车上玻璃的主要类型和典型参数。汽
车膜的选择参见表 A.2。
表 A.1 汽车玻璃的主要类型和典型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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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汽车玻璃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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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1849—2015
(规范性附录)
加热尺寸变化率测定方法
B.1 试样制备
分别从已在6.1规定条件下放置2 h 的膜的中部和边部各切取120 mm×120 mm
试样,共3片。
切取边部试样时应距膜的边缘50 mm~60 mm。
B.2 试验装置
B.2.1 电热鼓风干燥箱
容量应能使试验组(包括高岭土床和试样)的总体积不超过其10%,并能使试验组放在其内时相互
间和距箱壁至少50 mm。
箱内循环空气通过的速率每小时至少换气6次,温度应能控制到保持试验组
试验温度的±2℃。
B.2.2 金属容器
金属容器包括厚度约20 mm
的高岭土床,其大小应能使试样平整地放在上面不变形,并能放入干
燥箱中。
B.2.3 测温装置
测温探头应能浸埋在高岭土床内。
B.2.4 量具
最小刻度为0.5 mm 的金属直尺。
B.3 试验程序
按如下步骤进行检验:
a) 在试样上膜的纵向方向上标记并测量初始长度;
b) 将试样平展放在金属容器的高岭土床上,上面用一薄层高岭土覆盖;
c) 将容器放入鼓风干燥箱,升温至160℃后保持30 min;
d) 加热结束后取出试样,在6.1规定的条件下至少放置30
min,再次测量标记间长度。
B.4 结果表达
按式(B.1)计算膜的收缩率:
GB/T 31849—2015
style="width:2.69339in;height:0.66in" />
…… …… …… (B.1)
式中:
△L— 膜的收缩率;
L — 加热后标记间长度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La— 初始标记间长度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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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试样制备
试样为50 mm×50
测定。
C.2 试验设备
(规范性附录)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测定方法
mm膜,数量为8片,其中4片用于总挥发物含量测定,4片用于水分含量的
电热鼓风干燥箱、卡尔费休干燥炉、容量法微量水分测定仪、氮气(N₂+Ar
纯度大于99 .995%,
H₂O 小于5×10-⁶体积分数)和精度为10⁴ g 的电子天平。
C.3 试验程序
C.3.1 总挥发物含量测定
C.3.1.1
取1片试样,去除离型膜。称量质量,然后将其放在托盘内,放入(100±5)℃的鼓风干燥箱内,
保温1 h。 然后将试样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其质量。根据式(C.1)
计算试样总挥发物
含量。
mt=mi m₂ …… … … … …(C. 1)
式中:
m.—— 试样总挥发物含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i—— 烘干前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₂— 烘干后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C.3.1.2
按上述步骤进行另3片试样的测定。取4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修约到小数点后四位。
C.3.2 水分含量测定
C.3.2.1
取1片试样,去除离型膜。称量质量,然后将其放入卡尔费休干燥炉中,炉温控制在
(100±5)℃,保持氮气流速(200±20)mL/min, 测定试样水分质量分数。根据式(C.2)
计算试样水分
含量。
mw=m₃ … … … … … … … …(C.2)
式中:
m 试样水分含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₃— 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r — 试样水分质量分数。
C.3.2.2
按上述步骤进行另3片试样的测定。取4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修约到小数点后四位。
C.3.3 单位面积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计算
根据式(C.3) 和式(C.4) 计算试样单位面积挥发性有机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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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m, w ……… ………… (C.3)
style="width:1.01338in;height:0.53328in" /> … … … … … … … …(C.4)
式中:
m ——试样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 试样总挥发物含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 — 试样水分含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mg);
m
。——试样单位面积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数值,单位为毫克每平方厘米(mg/cm²),
修约到小数
点后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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